【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开展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

【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开展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

为适应北京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应急管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创新,推动应急管理科技进步,根据《北京应急管理学会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实施办法》要求,近日,本市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

评定范围

优秀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评定范围为在京高等院校及研究院所应急管理领域相关专业的在读研究生。

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勤于学习,敢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

(一)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博士研究生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在应急管理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出版学术专著,且必须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1.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含3篇)SCI、EI论文(提供录用证明);

3.排名须在前三名之内(包含第三名)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相关标准1项以上(含1项);

4.博士期间加权成绩在年级前30%。

(二)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在应急管理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至少符合下列任意2项条件:

1.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EI论文(提供录用证明);

3.排名须在前三名之内(包含第三名)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相关标准1项以上(含1项);

4.硕士期间加权成绩在年级前20%。

(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在省部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前三名的;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的;

3.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成绩突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评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

符合评定条件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进行推荐申报,各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不超过4名(含4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各不超过2名)。

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申报书》(附件);答辩PPT,答辩时间8分钟,PPT内容须能反映本人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能力水平;近期标准照片(2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单位+评定类别”;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专著首页,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推荐单位应于2022年11月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bjaqxh@163.com),纸质版邮寄或报送至学会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3号院领地OFFICE C座403室,收件人:秦贺,电话:17310056341),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审

初审为资格审查,对于推荐上报的参评人员,由评定工作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核实,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评人员进入初评环节。

(三)初评

优秀研究生初评工作由学会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专家组共同讨论、评选。

(四)复评

优秀研究生复评工作由学会领导小组依据初评名单和材料,对于进入复评阶段的候选人,由学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急管理领域专家组成评定小组,采取现场答辩形式,主要从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及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评定出优秀博士研究生及优秀硕士研究生共不超过10名。

(五)公示

对入选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入选人员提出的异议,由入选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报送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公示无异议后,由北京应急管理学会发布评定结果。

激励措施

(一)北京应急管理学会向入选人员颁发“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博士研究生”或“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硕士研究生”证书,奖励奖学金,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二)在本市各类人才培养、评选、评比等项目上,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研究生。

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及研究院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评定,做好优秀研究生人才的挖掘、推荐工作,保证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评选过程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示。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按照条件,严格把关,注重实绩,真正把能力突出、成绩突出、贡献突出的人才推荐出来,保证推荐人员的质量。